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根據我國發展階段、環境、條件變化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外貿外資是連接國內國際雙循環的紐帶,是穩定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外貿外資平穩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工作部署,稅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穩外貿穩外資稅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務便利化舉措,助力外貿企業緩解困難,促進進出口平穩發展,鼓勵外商來華投資,為外貿外資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稅收環境。為更好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幫助納稅人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政策措施,稅務總局梳理形成44項外貿外資領域稅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務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穩外貿稅收政策
(一)出口貨物勞務稅收政策
1.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政策
2.出口貨物勞務免稅政策
3.不適用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征稅政策規定
4.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政策
5.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
6.啟運港退稅政策
7.邊境小額貿易稅收政策
(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政策
8.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9.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三)外貿新業態稅收政策
10.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1.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12.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零售出口無票免稅政策
13.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
14.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政策
15.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政策
(四)出口退(免)稅服務便利化舉措
16.簡并優化出口退(免)稅報送資料和辦理流程
17.持續加快出口退(免)稅辦理進度
18.持續提升出口退(免)稅服務水平
二、穩外資稅收政策
(一)鼓勵外商投資稅收政策
19.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
20.符合條件的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
21.中外合作辦學免征增值稅
22.臺灣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免征增值稅
23.臺灣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免征企業所得稅
24.臺灣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空中直航業務免征增值稅
25.臺灣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空中直航業務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支持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稅收政策
26.QFII和R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免征增值稅
27.QFII和RQFII取得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28.QFII和RQFII取得創新企業CDR轉讓差價收入暫免征收增值稅
29.QFII和RQFII取得創新企業CDR轉讓差價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征免企業所得稅規定
30.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本幣市場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31.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增值稅
32.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33.香港市場投資者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免征增值稅
34.香港市場投資者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35.香港市場投資者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稅政策
36.香港市場投資者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免征增值稅
37.香港市場投資者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38.香港市場投資者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稅政策
39.香港市場投資者參與股票擔保賣空涉及的股票借入、歸還暫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40.香港市場投資者買賣內地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免征增值稅
41.香港市場投資者買賣內地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42.香港市場投資者從內地基金分配取得收益所得稅政策
43.香港市場投資者買賣、繼承、贈與內地基金份額暫不征收印花稅
44.境外機構投資者從事中國境內原油期貨交易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附件:1.穩外貿穩外資稅收政策指引匯編.pdf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