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通過海關總署等國家四部委的聯合驗收,即將封關運營,這標志著安徽省保稅物流中心實現了“零的突破”。
保稅物流中心,是經過海關總署等四部委批準設立并驗收的海關監管區域,在此區域內,進出口貨物視同在“關外”。貨物從境外進入中心內實行保稅,從境內進入中心享受出口退稅,中心內還能開展保稅倉儲、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國際物流配送、進出口貿易、國際中轉和轉口貿易、物流信息處理等多項業務。
專家認為,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通過驗收并投入運營,必將進一步鞏固蚌埠皖北區域中心城市地位,對于促進皖北地區外向型經濟發展,在皖北崛起的發展戰略中發揮重要作用。
“五個當年”
創造一個“奇跡”
這是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
2014年12月26日上午11時,蚌埠南山豪生大酒店三樓豪生廳。
保稅物流中心聯合驗收組組長、國家海關總署加貿司副司長李志輝當場宣布:通過實地驗收和綜合評審,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基礎和監管設施基本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同意通過驗收。
雖然話語不多、聲音不高,但李志輝宣布的這個聯合驗收評審結果,卻讓在場的每一個人興奮不已。
通過聯合驗收,意味著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已經具備通關條件,不日即可封關運行。不僅如此,通過驗收,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還同時創造出兩個“第一”:在同批獲批的保稅物流中心中,蚌埠成為第一個通過國家四部委聯合驗收的城市;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通過驗收,一舉填補了安徽省沒有保稅物流中心的空白,成為全省第一也是目前唯一的保稅物流中心。
與在場的其他人員相比,蚌埠市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更多了一份自豪。
2014年2月17日破土動工,2014年10月底基本建成;2014年初由合肥海關向海關總署申報,2014年10月13日,獲得海關總署等四部委同意設立的聯合批復;2015年的鐘聲即將敲響的時刻,又一次性通過了國家四部委的聯合驗收。
至此,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一舉實現了“五個當年”:當年動工,當年建成,當年申報、當年獲批,當年通過驗收。“簡直就是一個奇跡!”提起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申報、建設的效率和取得的成果,蚌埠海關關長席浩感嘆不已。席浩坦言,當初起草項目建議書時,保稅物流中心是一個極具誘惑的項目,別說是全國,就是安徽省內,也有合肥、蕪湖、安慶、銅陵等城市在積極申報,而與省內諸多謀求申報的城市相比,蚌埠的各項基礎條件還相對落后,這無疑進一步增加了申報的難度系數。
保稅物流中心申報,需要走一系列復雜的程序,涉及到海關、財政、國稅和外匯管理等四部門,在省內就需先征得四部門的同意后才能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請,獲得省政府批準后,還得在國家層面得到上述國家四部委批準,才能獲得“同意設立”的聯合批復。
從國內其他城市的申報經驗來看,僅申報環節,少說也要一年以上的時間,如果再算上工程的建設周期,要搞成一個保稅物流中心項目,使其通過驗收并封關運行,通常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我市之所以能做到‘五個當年’,得力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蚌投集團是蚌埠保稅物流中心項目的投資主體,在蚌投集團董事長、總經理汪支邊看來,市委市政府見事早、行動快,謀劃得當、工作有方、協調有力,是實現“五個當年”的關鍵所在。
市委市政府將建設保稅物流中心的任務交給蚌投集團時,明確提出了“邊申報邊建設”的整體思路,提出“一次規劃,分期建設”。先按照保稅物流中心的要求,高標準整體規劃,在建設時序安排上,先建設“兩倉”(進口保稅倉和出口監管倉),再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推進保稅物流中心建設。
申報建設
打贏一場“硬仗”
“保稅物流中心的申建的確不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蚌投集團分管項目建設的負責人、集團副總經理陶志剛體會至深。
立項報告書、選址意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位置圖、平面規劃圖......其他城市大約需要半年才能做的前期準備工作,集團公司僅用了半個月的時間即全部完成。
在申報環節,工作推進可謂爭分奪秒。2013年9月25日,市長白金明主持召開蚌埠保稅物流中心的申建專題會議,以此次會議為標志,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申建拉開戰幕。
啟動后的工作推進以天為計算單位。全程參與申建工作的市口岸辦負責人王文勝對申建啟動的時間表記憶猶新:9月27日,市委副書記王誠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赴合肥海關匯報溝通;9月29日,市政府向省政府上報申建請示;9月30日,市領導召開調度會,細化各部門分工,成立相應機構;10月8日國慶節后上班第一天,再次召開調度會,聽取工作進展;10月9日,市長白金明率隊赴合肥海關溝通申建工作進展情況;10月10日,合肥海關關長肖力率隊來蚌實地察勘。10月11日,省政府批復文件進入運行程序,10月14日,省政府正式批復,同意蚌埠市以蚌投集團為實施主體申報設立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
申報工作是一條看不見的“戰線”,在申報鏖戰正酣之際,另一場戰役也正在打響。
大慶路淮河公路橋北側,緊鄰淮河的一片土地上,塔吊高懸,機聲隆隆,一場重質量、保工期的施工作業正在緊張進行著。“2014年2月17日破土動工,我們的目標是,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以最短的時間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絕不拖當年驗收的后腿”。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王銅生向集團公司立下了“軍令狀”。“不拖后腿”不能僅僅追求進度趕工期,最重要的是既要有進度又要有質量。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部門和單位,兩周一次調度會,一月一次協調會,市委市政府領導親自召集,集團公司負責人全部到場,作為工程直接負責人,王銅生則整天“泡”在工地上,現場協調,督促施工。“別的城市用一兩年干的事,我們僅用8個月。”說起工程建設,王銅生頗為自豪。他坦陳,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無論是資金調配,還是人力資源協調上都給予了大力支持。
2014年10月30日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這一天,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基礎與監管設施建設全部完成,為國家四部委在年底之前聯合驗收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區域競爭
增添又一優勢
“現在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等海關的‘電子牌照’一到,馬上即可封關運營”。沿著“卡口”通道進入保稅物流中心,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王銅生自豪地說。
我們曾參觀過南京龍潭、江陰等多個保稅物流中心,而我們做的這個項目,無論功能和設施在國內都是一流的。
功能完善、設施一流,隨著保稅物流中心通過驗收,許多企業上門洽談業務合作。科捷物流、EMS、中海物流、中外運等一批大型物流企業申請入駐;豐原集團、天潤股份、佳先股份和義烏商貿城等進出口企業也已簽訂入場協議。與此同時,保稅物流中心的招商工作正在按照計劃向淮北、宿州等皖北地市延伸。“蚌埠(皖北)物流中心獲批并一次性通過聯合驗收,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在安徽財經大學區域經濟研究所所長唐敏看來,這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在于蚌埠市委市政府的高瞻遠矚、英明決策,另一方面,從全國全省的經濟發展格局來說,保稅物流中心落戶蚌埠也是一個智慧的選擇。
安徽省是緊鄰沿海的中部地區,是承接產業轉移的橋頭堡。保稅物流中心,是外向型經濟重要的平臺和載體,沒有保稅物流中心,就意味著口岸部分功能缺失,外向型經濟發展必然受到制約。因此從省級層面來看,會力爭一個保稅物流中心“牌照”。而從全省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合肥已經擁有一個綜合保稅區,蕪湖有了一個出口加工區,作為全省重要增長極的皖北,甚至連一個像樣的保稅倉庫都沒有。
省委書記張寶順曾經提出,沒有皖北的崛起,就沒有安徽的振興,蚌埠是皖北區域性中心城市,無論是公鐵水及空運,都有一定的優勢,在加上近年來,在皖北崛起戰略中,蚌埠更是充當“領頭雁”的角色,從這個意義上看,保稅物流中心落戶蚌埠也應是“順理成章”。
但沒有堅定的信念和不懈努力,任何“看似理所應當”的事最終也會失之交臂,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無疑是人的作用。“俗話說,機遇總是給予有準備之人就是這個道理。”
“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通過驗收,不僅進一步鞏固了蚌埠皖北中心城市的地位,也會在區域經濟發展中擔當起更重要的角色”。蚌埠學院經濟系主任鄭曉奮分析認為,過去,由于海關監管場所缺失,蚌埠以及皖北其他城市的進出口貨物大都從南京、上海、連云港等地報關,不僅增加了企業的負擔,也使地方稅收大量流失,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封關運營后,“境內關外”的保稅政策,將使蚌埠和皖北的企業大受其益,資金壓力減輕,物流成本下降,不僅可以大大促進皖北外向型經濟發展,更成為這個地區招大引強的平臺和基礎。“在日益激烈的競爭格局下,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不僅為蚌埠,更為皖北崛起增添了一個重要的砝碼”。
◆相關鏈接
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申建大事記
2013年9月25日,蚌埠市委市政府確立申報建設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
2013年10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蚌埠市以蚌投集團為實施主體申報設立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
2014年2月17日,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開工建設;
2014年3月22日,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在安徽省副省長花建慧陪同下來蚌視察并指導申報工作;
2014年5月15日,海關總署新批保稅物流中心項目建設及驗收事宜宣講現場會在蚌召開。
2014年10月13日,海關總署、財政部、國稅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四部委聯合批復,同意批準設立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
2014年10月30日,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建設基本完成;
2014年12月10日,合肥海關牽頭,聯合省財政廳,省外匯管理局組成聯合驗收組對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預驗收。
2014年12月26日,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通過海關總署等國家四部委聯合驗收組綜合驗收。
保稅物流中心及其他
●保稅物流中心:保稅物流中心一般是由地方政府負責組織籌建和申報,由海關總署等四部委驗收和批準設立的海關監管區域。主要功能是“境內關外”。即貨物從境外進入中心內實行保稅,從境內進入中心享受出口退稅,在中心內還能開展如保稅倉儲、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國際物流配送、進出口貿易、國際中轉和轉口貿易、物流信息處理等多項業務,海關還賦予其一定的口岸功能。分為兩類:A型,主要由一家企業投資建設并為該企業自有物流服務。B型,是由一家或多家投資主體投資建設的公共保稅中心,由兩家以上大型物流企業入駐運營。
●出口加工區:是經國家批準設立,由海關監管的特殊封閉區域。貨物從境內區外進出加工區視同進口和出口,海關按進出口貨物進行監管。出口加工區的功能比較專一,主要是開展出口加工業務,區內企業生產的最終產品,應基本上都是直接出口的。
●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核準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的專用倉庫。保稅倉庫分公用型和自用型兩類。公用型保稅倉庫是根據公眾需要設立的,可供任何人存放貨物。自用型保稅倉庫是指只有倉庫經營人才能存放貨物的保稅倉庫,但所存放貨物并非必須屬倉庫經營人所有。